四川传媒学院科研处
关于开展“十三五”期间教师科研、教研、创作成果转化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各职能部门:
为汇总学校“十三五”期间教师科研成果转化情况,落实学校2020年状态数据填报工作,推动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顺利完成,现开展“十三五”期间教师科研、教研、创作成果转化统计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转化数据为学校“合格评估”重要支撑数据,各院(系、部)应高度重视,做好本次统计工作的通知、收集、填报工作。
二、教师的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师重要科研成果,进入本次统计的转化成果纳入教师个人职称评定科研成果认定范畴,未报送进入统计的则不予认定。
三、成果转化的类别主要包括:
1.科研成果转化(如专有技术、专利、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授权许可、技术参股等);
2.教研成果转化(如专著、编著、译著、教材的版权转让等);
3.创作成果转化(如小说、电影、歌剧、剧作的改编授权或播放许可等)。
四、本次统计时限为各部门和教师在在“十三五”期间(即:2016年-2020年)的科研、教研、创作成果转化情况。各部门收集完成后,需要填写《四川传媒学院“十三五”期间科研、教研、创作成果转化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转化支撑材料(如成果转让协议、成果授权使用协议、公司参股协议、教师个人开办公司材料等)的扫描件。
五、各部门需于2020年8月24日以前完成本部门的收集、填报工作,并于2020年8月27日以前将填报完成的《四川传媒学院“十三五”期间科研、教研、创作成果转化情况统计表》EXCEL电子版和转化支撑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523123627@qq.com。邮件名称为:XX单位成果转化。科研处联系人:王子璇,联系电话:028-87953738。
附件1:《四川传媒学院“十三五”期间科研、教研、创作成果转化情况统计表》
四川传媒学院科研处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