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2021年优秀社会科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15  发布人: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各位老师: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 2021 年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社会科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川高教会〔2021〕4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组织开展2021年优秀社会科学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成果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作者公开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论文、研究报告;正式出版(以第一次版、印时间为准)的专著(含个人的专题论文集)、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 01、02 号)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或被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采纳,或直接吸收进省、部级及其以上重要文件并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以证明出具时间为准);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以及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以结项证书时间为准)。
已获得省级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不再参评。已参加过四川省第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社会科学成果不再申报。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坚持自愿申报参评,成果所有人须按照要求填写《优秀社会科学成果申报表》(附件1),其中“所属学科”按照《学科分类》(附件2)填写,并向科研处申报,每人(第一作者)申报成果不超过 2 项。
(二)单位推荐。由学校组织遴选后向四川省高等教育会推荐申报。
(三)专家评审。由四川省高等教育会组织评选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等级建议名单。
(四)公示。评选结果将通过四川省高等教育会网站和工作群公示,公示期为 15 天。公示无异议后,四川省高等教育会将发文公示,并颁发相关证书。
三、报送材料和时间要求
报送材料包括:①申报成果暂交一式三份,至少有 2 份原件,其余可复印;②按要求填写的《优秀社会科学成果申报表》(附件1)暂交一式三份,需本人签章;③佐证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并提交2份。包括:公开发表的(含刊型内部资料上发表)上传该成果的刊物目录页;公开出版的上传出版物封面及出版信息扉页;未曾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上传省、部级及其以上采用证明,或项目结项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及其他社会影响材料等。
请各申请人于3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23123627@qq.com,主题注明“姓名+申报 2021年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优秀社会科学成果评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学校科研处或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办公室联系。
电话:028-87953738(科研处)、028—86110056(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办公室)


附件1:优秀社会科学成果申报表.docx

附件2:学科分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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