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四川省民办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日期:2021-04-22  发布人: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各位老师:

本年度四川省民办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参选范围

本次评奖为综合奖项,不设单项。成果为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科学技术、人文社科领域研究取得的系列职务成果。成果原则上应依托校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科学技术成果的形式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科技著作(不含科技教材)、专利、软科学研究报告和科技论文等;人文社科成果的形式包括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等)、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普及读物等。

() 申报资格

1、全省民办高校在职的教学、科研、行政人员,兼职人员除外,在201811—20201231日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2、作为第一申报人,原则上每人1项;本次申报每人不超过2项。合作项目须由第一完成单位申报;项目主要完成人在10人以内。

3、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研究成果,不能参与评奖:

1)已获同级及其以上社科奖、技术奖的科研成果;

2)已获得2020年首届四川省民办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成果;

3)权属有争议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4)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的。

() 申报要求

1、论文和著作须在有统一刊号(ISSN ISBN CN)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采纳、应用情况须提供证明材料。

2、报奖成果须经完成单位以外的同行专家组35人进行成果鉴定。

3、资料报送

1)申报学校应按推荐名额,排序填写《2021年四川省民办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成果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2)。

2)申报人按照本届评奖工作的相关规定填写《2021年四川省民办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书》一式一份(附件1),并与立项依据、结题验收、阶段性成果、成果鉴定、总结报告、推广应用、经济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合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4、限额申报,每校可推荐申报2项。

()报送时间

请申报者于202151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PDF格式电子版(≤30MB)交于科研处。

联 系 人:邓丽君

    箱:1806088429@qq.com

联系电话:18681335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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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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