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播影视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五届四川省广播影视学术论文 论著推优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6-02  发布人: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繁荣我省高等教育界广播影视理论研究,促进研究水平提升,为广大新闻传播、广播影视类专业学子搭建成果展示和交流的平台,四川省广播影视高等教育学会决定开展第五届四川省广播影视学术论文推优活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范围
    本次评优成果的申报时限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8 月 30 日期间,由我省高校新闻传播、广播影视、动画与新媒体等领域专业教师、研究人员和学生(含在校及毕业 2 年以内的本科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并已公开发表的广播影视领域相关论文(包括系列论文)和已在国内出版机构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
    二、申报办法
    本次评优申报所需具体材料如下:
    1、论文成果(知网收录可检索):申报成果为论文且可在 CNKI 知网内查询的,请提交 PDF 扫描件电子档一份(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以“成果名+论文+院校名”命名;填写《四川省广播影视论文、论著评优申报评审表》,每项成果填写一份 WORD 申报表(见附件),签名后扫描或输出为 PDF 文件,WORD 及 PDF 文件均命名为“成果名+类型+院校名”;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2、论文成果(知网暂未收录):申报成果为已发表论文但暂无法在CNKI 知网内查询的,请邮寄复印件一式三份, 其中至少有一份原件;填写《四川省广播影视论文、论著评优申报评审表》一式一份;将上述材料送至科研处。
    3、专著、教材成果:申报成果为内地出版机构正式出 版的专著或教材的,请邮寄原件一份;填写《四川省广播影视论文、论著评优申报评审表》一式一份;将上述材料送至科研处。
    4、成果为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完成的:符合申报条件的在校本科生在申报材料中请附上学生证复印件(以电子版形式提交的成果附 PDF 扫描文件) 一份,符合条件的 2019、2020、2021 届毕业生在申报材料中请附上毕业证复印件(以电子版形式提交的成果附 PDF 扫描文件)一份。
    5、推荐数量:原则上同一高校推荐论文不超过 15 篇
    三、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暂定7月15日(根据学校暑假起止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评审时间:本次活动复评工作将在四川警察学院进行,2021 年 9 月由四川省广播影视高等学会组织专家开展集中终审。
    3、评审结果:择期在相关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4、颁奖仪式:2021 年 10 月在四川警察学院(泸州校区)与四川省广播影视高等教育学会 2021 年学术年会系列活动同期举办。
    四、相关要求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不予通过:
    1、不属于本次评优范围的申报成果;
    2、不按本通知要求提交材料的申报成果;
    3、已参加往届本活动、重复申报的成果;
    4、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的成果;
    5、政治立场、意识形态出现问题的成果。
    五、报送办法
    各申报人将纸质材料或电子材料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整理后统一报送学校科研处,经学校初审后统一报送至学会,各申报人不得自行报送。

    地址:办公大楼203室

    电话:87953738

    邮箱:523123627@qq.com

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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