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传媒学院2020年度优秀互联网文化成果认定结果补充公示
日期:2021-06-25  发布人: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各院(系、部)、各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四川传媒学院2020年度优秀互联网文化成果认定的通知》精神,现将漏报、错报的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及拟奖励标准予以补充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5日至7月1日,凡对公示内容有疑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科研处反映。联系人:王子璇,电话:028-87953738。

补充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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