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传媒学院2021年度科研成果奖励公示(补充)
日期:2022-03-28 发布人: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各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漏报、错报的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及奖励金额予以补充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28日至4月1日,凡对公示内容有疑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科研处反映。联系人:王子璇,电话:028-87953738。
另:2021年度科研成果奖励不再接受补报。
科研处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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