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4-06 发布人: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将相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安排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项目申报系统于4月20日零时至5月5日17时开放,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申请人在线申报的同时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纸质版《申请书》其中3份(须有一份原件)按学科类别打捆,另有1份单独打捆用于省内初评。
二、注意事项
1.请各负责人严格按照申请书填表要求填报,各单位并做好形式审查。经省社科规划办形式审查不过关的申报材料将不予评审。
2.按照全国社科工作办限额申报的要求,由省社科规划办须组织专家进行省内初评后予以上报。省上集中受理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4日-5日。因此请申报负责人务必于5月1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并将纸质版《申请书》报送我处,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
http://www.nopss.gov.cn/n1/2023/0406/c431027-32658630.html
联系人:刘光玲
联系电话: 028-87953738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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