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科研与发展规划处依据《四川传媒学院科研支持奖励办法》《四川传媒学院期刊、著作定级标准》开展了2024年度科研成果认定及奖励工作。经本人申报、各部门初审、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复审,现将符合认定条件的成果及奖励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至25日,凡对公示内容有疑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反映。联系人:龙继祥,电话:028-87953738。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5年4月21日
一审一校:龙继祥
二审二校:龚 强
三审三校:陈锦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