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学校2024年度优秀互联网文化成果认定与奖励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漏报的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及奖励/配套金额予以补充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2日至4月26日,凡对公示内容有疑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反映。联系人:龙继祥,电话:028-87953738。
2024年度优秀互联网文化成果认定+科研奖励补充公示.xlsx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5年4月22日
一审一校:龙继祥
二审二校:龚 强
三审三校:陈锦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