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漏报的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及奖励金额予以补充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至5月11日,凡对公示内容有疑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反映。联系人:龙继祥,电话:028-87953738。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5年5月7日
一审一校:龙继祥
二审二校:龚 强
三审三校:陈锦宣
各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研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漏报的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及奖励金额予以补充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至5月11日,凡对公示内容有疑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反映。联系人:龙继祥,电话:028-87953738。
科研与发展规划处
2025年5月7日
一审一校:龙继祥
二审二校:龚 强
三审三校:陈锦宣